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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109學年度第一學期 在校生註冊須知

發佈日期 : 2020-06-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6-22

  龍華科技大學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  在校生註冊須知

甲、開學、正式上課、註冊時間及流程:                                                                                            繳費三聯單請自行上網列印 http://www.lhu.edu.tw/m/j10/c_print.htm (預計8 /1以後)


  1. 正式上課:109917(星期四)
  2. 註冊時間:109917(星期四)109918(星期五)
  3. 註冊方式:班代表依學號順序收齊學生證及繳費收據(辦理助學貸款及各項補助之學生,需持蓋有生輔組戳章之單據),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生證蓋註冊章
  4. 復學生與延修生依上述規定註冊時間至教務處註冊、選課。
  5.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課表於排定後公佈於本校網頁。

乙、應辦事項:

本校暑假行政單位上班時間可於本校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lhu.edu.tw/m/m8/index.htm。或電學校總機:02-82093211查詢生輔組(分機3310~3317)、兵役(分機3311)、註冊組(分機3004~3007)、會計室(分機22002202、出納組(分機3610~3612

一、宿舍住宿與月票辦理:

  1. 欲申請校內學生住宿之同學,請隨時注意網路公告,若有剩餘床位將可受理申請遞補住宿。
  2. 學生公車月票:凡有需要搭乘三重客運的同學,本校有提供代購公車月票服務(限未通用悠遊卡、台灣通卡之路段,如迴龍--桃園),請於開學三日內,至學務處生輔組(分機3312)登記繳費申購,其他車種已經聯營,可在超商或公司窗口直接以學生證辦理。

二、申請減免學雜費與就學貸款同學,請於本校暑假上班期間依下述流程辦理:

  1. 第二階段申請減免學雜費者:    

1.109727~29(逾期不受理),至學務處生輔組(分機3312)辦理減免手續(合於減免資格者其父母若於公家機關上班或為公務員,請其服務單位開立未領取任何補助之證明) ,三個工作天後,至學生資訊系統下載列印補繳差額之正確金額繳費單再至銀行、郵局繳費。本項業務可委託代辦。

2.補助對象:軍公教遺族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給卹期滿、原住民學生、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中低、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就學貸款:辦理時間管理、人設學院:97~9;工程學院:99~11地點:P305電腦教室。

1.學生申請就學貸款,請上臺灣銀行網站【填寫申請書並預約對保時段及分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

2.學生應連同保證人(父母)一起至台灣銀行申貸對保(銀行對保時間上學期:81起、下學期:115)需檢具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家長及本人私章身分證、學生證、註冊繳費單。

3.對保後請至龍華學生資訊系統登錄辦妥後之銀行就貸資料並自行列印(需繳交),辦理時請攜帶銀行及學校就貸申請書、學生註冊繳費單至P305電腦教室辦理(分機3312),如有差額,請於三個工作天後,至學生資訊系統下載列印補繳差額之正確金額繳費單再至銀行、郵局繳費或ATM轉帳(本校不收現金),即可完成申貸手續。(逾期不受理)

    () 以上各項業務詳情請以圓夢助學網http://www.lhu.edu.tw/post/award.asp之各項更新網路公告為準。

三、繳費:

  1. 學生應繳學雜費及代辦費數目,詳繳費三聯單。請詳填科系別、年級、姓名等,在 開學日以前逕向各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郵局、便利超商、ATM或以信用卡繳納,請持第二聯收據依規定註冊時間來校辦理註冊手續並繳回會計室,第一聯學生存根聯請妥善保存作為下年度教育學費扣除額之憑據。
  2. 本校學生如註冊後再行辦理休退學,其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並公告於本校會計室網頁。

四、兵役:(復學生與延修生請注意下列事項)

()男生未役者請至生輔組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填寫個人兵役資料表,以辦理緩徵申請;役畢者請至生輔組繳交身分證及退伍令正反面影本,並填寫個人兵役資料表,以辦理儘後召集申請;免役體位者請至生輔組繳交體位證明影印本,並填寫個人兵役資料表。(請勿繳至軍訓室)

()辦理兵役手續須開學後一週內完成,如未繳證明以致妨礙兵役者,依兵役法論處,後果自行負責。

  • 本須知遺失同學,可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領取或上網查詢;若不慎遺失繳費三聯單之同學,可於本校暑假上班期間至本校法民大樓七樓會計室(分機22002208) 申請補發,或上學校網頁學生資訊系統申請補發。
  • 依據桃園縣環保局中華民國911125日桃環空字第0910061410號函訂定之「機車定檢-健康加保」校園環保公約規定,禁止未參加定期檢驗機車及高污染車輛進入校園,以維護校園空氣品質。
  • 為落實菸害防制,請勿於非吸煙區吸煙,違者依校規記過處分。
  • 本校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請上網查詢:http://www.lhu.edu.tw/m/j10/out_stand.htm
  • 本校學生如不參加團體保險,需由家長向學務處衛保組申請簽署切結書,已成年學生由本人簽署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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