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行政公告】有意願參加112-1學期實習或111學期暑期實習,請於112/5/31 16:00以前完成相關流程
一、參加校外實習的同學請注意,校外實習申請程序如下:
1.請廠商須至 http://www.lhu.edu.tw/ltssc/ ,並新增「實習職缺維護」;新增廠商需填寫「企業基本資料」
新廠商若完成資料登錄請學生告知系辦,系辦會設定輔導老師並做評估。
2. 請至系網頁下載「家長同意書」+「實習合約書(蓋騎縫章)」+「學生校外實習個別計畫書」填寫後繳交至系辦。
3. 新企業評估通過後,學生便可於學生行政系統內申請該職缺。
二、學生行政系統申請完成後,請列印實習合約書(三份),請廠商用印後擲回至系辦,可以請實習輔導老師協助請廠商用印。
請注意:
*合約書請勿用手寫,請企業簽署合約時,務必用電腦打字方式呈現。
**繳交文件:家長同意書、實習申請表、家長版實習合約書(蓋家長騎縫章)、廠商實習合約書(一式兩份;並蓋騎縫章)、學生校外實習個別計畫書
***學期實習合約書日期請注意學期實習需滿4.5個月(720小時以上)
***暑期實習合約書日期請注意學期實習需滿2個月
※※ 因實習製作學雜費繳費單的關係,故實習申請需於此階段申請,將不會有第二次收件時間※※
其他注意事項:
如選修實習,需重補修課程的同學,請另外繳交返校修課同意書及時數表。
(依研發處規定,如有返校修課的同學將收取全額學雜費,不補助1/5雜費)